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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關于(At)印發 《圖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(out)版物重大(big)選題備案辦法》的(of)通知

2019-12-30 文/本站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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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關于(At)印發 《圖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(out)版物重大(big)選題備案辦法》的(of)通知

國(country)新出(out)發〔2019〕35号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新聞出(out)版局,中央和(and)國(country)家機關各部委、各人(people)民團體出(out)版單位主管部門,中央軍委政治工作(do)部宣傳局,中央各重點出(out)版集團:

現将修訂後的(of)《圖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(out)版物重大(big)選題備案辦法》印發給你們(them)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
 

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

2019年10月25日

 

 

圖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(out)版物

重大(big)選題備案辦法

 

第一(one)條  爲(for)加強和(and)改進出(out)版物重大(big)選題備案工作(do),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和(and)《出(out)版管理條例》相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  列入備案範圍内的(of)重大(big)選題,圖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(out)版物出(out)版單位在(exist)出(out)版之前,應當依照本辦法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備案。未經備案批準的(of),不(No)得出(out)版發行。

第三條  本辦法所稱重大(big)選題,指涉及國(country)家安全、社會穩定等方面内容選題,具體包括:

(一(one))有關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重要(want)文件、文獻選題。

(二)有關現任、曾任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領導人(people)講話、著作(do)、文章及其工作(do)和(and)生(born)活情況的(of)選題,有關現任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主要(want)領導人(people)重要(want)講話學習讀物類選題。

(三)涉及中國(country)共産黨曆史、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曆史上(superior)重大(big)事件、重大(big)決策過程、重要(want)人(people)物選題。

(四)涉及國(country)防和(and)軍隊建設及我(I)軍各個(indivual)曆史時(hour)期重大(big)決策部署、重要(want)戰役戰鬥、重要(want)工作(do)、重要(want)人(people)物選題。

(五)集中介紹黨政機構設置和(and)領導幹部情況選題。

(六)專門或集中反映、評價“文化大(big)革命”等曆史和(and)重要(want)事件、重要(want)人(people)物選題。

(七)專門反映國(country)民黨重要(want)人(people)物和(and)其他(he)上(superior)層統戰對象的(of)選題。

(八)涉及民族宗教問題選題。

(九)涉及中國(country)國(country)界地(land)圖選題。

(十)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區、澳門特别行政區和(and)台灣地(land)區經濟、政治、曆史、文化、重要(want)社會事務等選題。

(十一(one))涉及蘇聯、東歐等社會主義時(hour)期重大(big)事件和(and)主要(want)領導人(people)選題。

(十二)涉及外交方面重要(want)工作(do)選題。

有關重大(big)選題範圍,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根據情況适時(hour)予以(by)調整并另行公布。

第四條  編輯制作(do)出(out)版反映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領導人(people)生(born)平、業績、工作(do)和(and)生(born)活經曆的(of)重大(big)題材作(do)品,實行統籌規劃、歸口審批,按照中央和(and)國(country)家有關文件要(want)求辦理立項手續。經批準立項的(of)選題,出(out)版前按規定履行重大(big)選題備案程序。

第五條  圖書、音像制品和(and)電子出(out)版物重大(big)選題備案中有以(by)下情況的(of),由相關單位出(out)具選題審核意見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,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根據審核意見直接核批。

(一(one))中央和(and)國(country)家機關有關部門組織編寫的(of)主要(want)涉及本部門工作(do)領域的(of)選題,由本部門出(out)具審核意見。

(二)中央統戰部、中央黨史和(and)文獻研究院、外交部、國(country)家民委等部門所屬出(out)版單位出(out)版的(of)隻涉及本部門工作(do)領域的(of)選題,由本部門出(out)具審核意見。

(三)解放軍和(and)武警部隊出(out)版單位出(out)版的(of)隻涉及軍事軍史内容的(of)選題,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(do)部出(out)具審核意見。

(四)各地(land)編寫的(of)隻涉及本地(land)區黨史事件、人(people)物和(and)本地(land)區民族問題的(of)選題,不(No)涉及敏感、複雜内容和(and)全局工作(do)的(of),由所在(exist)地(land)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組織審讀把關,出(out)具審核意見。

(五)涉及中國(country)國(country)界地(land)圖選題,不(No)涉及其他(he)應備案内容的(of),由出(out)版單位在(exist)報備時(hour)出(out)具國(country)務院測繪地(land)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(of)審核意見。

第六條  期刊重大(big)選題備案中有以(by)下情況的(of),按本條相關要(want)求執行。

(一(one))期刊首發涉及本辦法第三條第二、三、四項内容的(of)文章,經期刊主管主辦單位審核同意,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備案。轉載或摘要(want)刊發已正式出(out)版的(of)圖書、期刊以(by)及人(people)民日報、新華社刊發播發的(of)涉及上(superior)述内容的(of)文章,經期刊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出(out)版。

(二)中央各部門各單位主管的(of)期刊刊發涉及重大(big)選題備案範圍的(of)文章,主要(want)反映本領域工作(do),不(No)涉及敏感、複雜内容的(of),經本部門審核同意後出(out)版。

(三)中央黨史和(and)文獻研究院、人(people)民日報社、求是(yes)雜志社、新華社主管的(of)期刊,刊發涉及重大(big)選題備案範圍的(of)文章,經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出(out)版。

(四)解放軍和(and)武警部隊期刊刊發涉及重大(big)選題備案範圍的(of)文章,經所在(exist)大(big)單位或中央軍委機關部門審核同意後出(out)版。

(五)地(land)方期刊刊發文章涉及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内容的(of)文章,由所在(exist)地(land)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組織審讀把關,審核同意後出(out)版。

由期刊主管單位或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出(out)版的(of),審核意見應存檔備查。

第七條  出(out)版單位申報重大(big)選題備案,應當通過所在(exist)地(land)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或主管單位進行。

(一(one))地(land)方出(out)版單位申報材料經主管主辦單位審核同意後報所在(exist)地(land)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,非在(exist)京的(of)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(out)版單位申報材料經主辦單位審核同意後報所在(exist)地(land)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,由所在(exist)地(land)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。

(二)在(exist)京的(of)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(out)版單位申報材料經主管主辦單位審核同意後,由主管單位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。

(三)解放軍和(and)武警部隊出(out)版單位申報材料經中央軍委政治工作(do)部審核同意後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。

第八條  申報重大(big)選題備案時(hour),應當如實、完整、規範填報并提交如下材料:

(一(one))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或主管單位的(of)備案申請報告。報告應當對申報備案的(of)重大(big)選題有明确審核意見。

(二)重大(big)選題備案申報表。應當清楚填寫涉及重大(big)選題備案範圍,需審核問題,需審核的(of)具體章節、頁碼和(and)待審核的(of)人(people)物、事件、文獻、圖片等内容。

(三)書稿、文章、圖片或者樣片、樣盤、樣帶。書稿應當“齊清定”、經過編輯排版并裝訂成冊,文字符合國(country)家語言文字規範,引文注明出(out)處。

(四)出(out)版物“三審”意見複印件。

(五)備案需要(want)的(of)其他(he)材料。包括有關部門同意立項的(of)材料,送審照片(圖片)樣稿,相關部門保密審核意見等。

第九條  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對申報備案的(of)重大(big)選題進行審核,必要(want)時(hour)轉請有關部門或組織專家協助審核。

第十條  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自備案受理之日起20日内(不(No)含有關部門或專家協助審核時(hour)間),對備案申請予以(by)答複或提出(out)意見。

第十一(one)條  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審核同意的(of)備案批複文件,兩年内有效;備案批複文件超出(out)有效期及出(out)版物修訂再版的(of),應當重新履行備案程序。

第十二條  出(out)版單位應當按照出(out)版專業分工安排重大(big)選題出(out)版計劃,對不(No)具備相關出(out)版資質和(and)編輯能力的(of)選題,不(No)得報備和(and)出(out)版;應當嚴格履行出(out)版物内容把關主體責任,堅持優化結構、提高質量,嚴格執行選題論證、“三審三校”制度,确保政治方向、出(out)版導向、價值取向正确。

第十三條  各地(land)出(out)版管理部門和(and)主管主辦單位是(yes)落實重大(big)選題備案制度的(of)前置把關部門,應當嚴格落實屬地(land)管理和(and)主管主辦責任。主要(want)職責是(yes):負責審核所屬出(out)版單位申請備案選題的(of)内容導向質量及出(out)版單位出(out)版資質,對不(No)符合備案條件的(of)不(No)予受理,對思想傾向不(No)好、内容平庸、題材重複、超業務範圍等不(No)具備出(out)版要(want)求的(of)選題予以(by)撤銷;對由地(land)方出(out)版管理部門和(and)主管單位審核把關的(of)選題,組織相關單位認真做好内容審核和(and)保密審查,提出(out)具體審核意見;對審核部門提出(out)的(of)意見,督促出(out)版單位認真修改并做好複核工作(do);對應履行重大(big)選題備案程序但未按要(want)求備案的(of)出(out)版單位進行處理、追責問責。  

第十四條  出(out)版單位違反本辦法,未經備案出(out)版涉及重大(big)選題範圍出(out)版物的(of),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或省級出(out)版管理部門責成其主管單位對出(out)版單位的(of)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員給予行政處分;停止出(out)版、發行該出(out)版物;違反《出(out)版管理條例》和(and)有關規定的(of),依照有關規定處罰。

第十五條  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對重大(big)選題備案執行情況開展年度檢查和(and)考核評估,視情況予以(by)獎懲。

第十六條  本辦法由國(country)家新聞出(out)版署負責解釋。

第十七條  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《圖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(out)版物重大(big)選題備案辦法》(新出(out)圖〔1997〕860号)同時(hour)廢止。